2018新疆职业大学招聘公告【招35人】
(五)体检
新疆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职业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新疆职业大学按照1:1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新疆职业大学网上公布体检人员、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职业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员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职业大学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考察
1、新疆职业大学派出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对于出现《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六十条所述情形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将提交到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进入公示环节。
(七)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新疆职业大学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职业大学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职业大学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新疆职业大学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新疆职业大学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职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新疆职业大学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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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www.xjrs.gov.cn/fwdh/sydwrsgl/sydwzp/201810/t8a4ac7026677697c01667b3ac2260039.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