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职业大学招聘公告【招35人】
七、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职业大学网站(http://www.xjvu.edu.cn)上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至10月24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新疆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职业大学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等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10月17日-10月31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新疆职业大学行政楼四楼402办公室
4、联系人:郭婷婷、桑华、周洪、杨霜
联系电话:0991-37853350991-3785314
5、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排列: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历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应届生除外。
(4)《新疆职业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应届毕业生由毕业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出具政审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
(5)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7、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8、专业参照目录: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见附件4)。
9、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审批后,可考虑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0、资格审查由新疆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政治审查。审查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11月6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职业大学网站(http://www.xjvu.edu.cn)上发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
(四)考试
1、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代码为:1001至1022),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文件精神,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考核分为结构化面试和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含专业技能考核)。
2、岗位类别为管理岗位的(岗位代码为:1023至1024),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进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
3、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