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事业发展需要,黑龙江大学面向国内外引进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简介
详见黑龙江大学主页www.hlju.edu.cn。
二、引进人才类型
引进人才类型包括: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精英人才、海外人才、骨干人才、青年拔尖人才(A、B、C三类)。详见《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相关条件和待遇》(附件1)。
三、引进人才学科专业
详见《黑龙江大学2018年下半年引进人才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
(三)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不含专升本,不含联合办学、独立学院);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本科、研究生教育背景,在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获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四)原则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3周岁。
(五)博士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五、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全年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 hr@hlju.edu.cn。
(2)校园招聘会报名。黑龙江大学将参加重点大园招聘会,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大学2018年引进人才信息表》(附件3);
(2)《黑龙江大学2018年引进人才政审表》(附件4);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2019年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学院+所学专业”)。
(二)资格审查
各教学、科研单位对所有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初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查,确定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名单。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工作人员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请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按照报名要求中的第3点“报名提交材料”的顺序将确认材料排序。
4、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黑龙江大学2018年引进人才信息表》、《黑龙江大学2018年引进人才政审表》原件和全部相关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