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宣威市市直高(完)中招聘研究生公告【招8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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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宣威市市直高(完)中招聘研究生公告【招80人】

1.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四)公示和录(聘)用

1.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3.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5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就业的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被录(聘)用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调动程序办理完人事关系转移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分别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

4.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的,必须向宣威市人力资源社会局提交本人亲笔填写并签名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并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宣威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负责监督。宣威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招聘单位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并按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四)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本方案及本次招聘的条件设置、政策咨询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 0874-7123559

监督电话:

宣威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0874-7123686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74-6189674

原标题:宣威市市直高(完)中2018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实施方案公告

点击下载>>>

2018年宣威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表.xls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宣威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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