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宣威市市直高(完)中招聘研究生公告【招8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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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宣威市市直高(完)中招聘研究生公告【招80人】

根据国家、省和曲靖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8〕17号)及《曲靖市2018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结合宣威市市直高(完)中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80名,特制定本方案,现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详见《宣威市市直高(完)中2018年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18年6月1日止。

5.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置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被单位除名、辞聘(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6.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2018年应届毕业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须取得毕业证等相关证书)。

8.现役军人。

9.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要求

1.经曲靖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所有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招聘,应试人员须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学位和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限)。

2. 持有高学历及高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须相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限。低学历及低层次教师资格证人员不能报考。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一)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宣威市市直高(完)中2018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实施方案》、《招聘计划表》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ynqjrs.cn) 、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以及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日至6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共2天。

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宣威市教育局(宣威市双龙街道向阳东路幸福城)。

(三)报名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宣威市市直高(完)中2018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本人现场填写《宣威市市直高(完)中2018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等相应资格。

2.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资格(质)证书与证明材料(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否则报名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由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登记证(报到证)的复印件,并由考生写出书,说明理由,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所有证件原件,报名时认可其报名资格。2018届毕业生,因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可暂不提供以上证件原件,但需按要求提供就读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打印件等材料方可报名,若通过面试,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必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不能再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

3.招聘岗位的专业等条件设置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考生和社会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设置专业时要将相同相近专业一并列入。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连接词的互换,或仅有一个“学”字、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或者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均可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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