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茅箭区所属教师招聘公告【招107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 、《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茅政办发[2011]96号),十堰市茅箭区所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资格条件
十堰市茅箭区所属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7名。招聘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见《2017年十堰市茅箭区所属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日(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报考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报考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2、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7年7月31日;3、报名所需各类执业资格证件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
(二)关于学历学位要求的说明:《岗位表》(附件1)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的,首先要是全日制,同时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详见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十堰市茅箭新闻网(www.symaojian.gov.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7年 5月22日8∶30至5月28日17∶3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