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茅箭区所属教师招聘公告【招107人】
2、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5月22日8∶30至5月29日17∶3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5月30日8∶30至6月2日17∶3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6月6日8∶30至6月11日8:30,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于上述时间内,登录十堰市茅箭新闻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719-8791332)。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建议至少打印2份),请考生妥善保存。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3、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4、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是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工作需要设置的,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招聘公告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报名、缴费并确认的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紧缺学科可放宽到1:2)的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调剂到紧缺学科并在十堰市茅箭新闻网上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退还已缴报名费。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综合知识,作文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四)政策性规定加分:
1、根据鄂人〔2006〕16号和十政办发[2013]176号文件规定,截止2017年6月1日,对“三支一扶”和十堰城区(不含郧阳区)社区网格员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报考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附件3)或《网格员报考优惠申请表》(附件4)于2017年6月5日8:30--17:30到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机关事业科(地址:十堰市武当路71号)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2、已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原“三支一扶”人员和十堰城区社区网格员,如已享受过加分政策,参加本次教师岗位公开招聘考试,不再重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3、同时符合“三支一扶”和网格员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五)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
(六)笔试结束后在十堰市茅箭新闻网查询成绩。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紧缺学科按1:2)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第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2、按《岗位表》(附件1)“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