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沈阳城市学院计划招聘专业教师【52人】
一、简况
沈阳城市学院创建于2001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是一所“具有广阔国际视野、广泛应用信息技术、面向城市未来、服务城市发展的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位于辽宁省沈阳市。设有9个二级学院,拥有35个本科专业,涵盖经、管、文、法、工、理、艺术7大学科门类,在校生近万人。是辽宁省政府确定的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十所示范院校之一,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办学声誉,生源质量稳定,录取分数逐年上升。2015年,被中国教育发展协会、中国教育改革促进会评为“2015中国最具办学特色本科院校”。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应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从事教学和应用研究工作的素质与能力。
3、各学院教学、科研副院长、应用研究中心主任、各专业双师型教师要求相关行业十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各应用研究中心科研岗位人员要求相关行业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各专业教师要求相关行业三至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4、有高校同类岗位工作经历或海外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聘用待遇
1、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各学院教学、科研副院长、应用研究中心主任享受教授职务工资、补贴、绩效奖金待遇;各专业双师型教师享受副教授职务工资、补贴、绩效奖金待遇;各应用研究中心科研岗位人员根据本人工作经历、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享受副教授或职务工资、补贴、绩效奖金待遇;各专业教师根据工作年限享受或助教职务工资、补贴、绩效奖金待遇。
3、所有聘用人员为全日制教师,享受带薪寒暑假期。
4、定期为从事应用研究工作的骨干教师提供赴海外学习、交流、进修的机会。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