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铜陵枞阳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4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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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已发布,6月29号开始报名,8月8号笔试。
为做好2020年度枞阳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3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等规定,现就2020年度枞阳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核准,2020年度枞阳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41名(见附件1)。公告及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ongyang.gov.cn/)“人事信息”栏和“教育体育管理-通知公告”栏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在2020年度枞阳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考试;“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不适用非“应届毕业生”,其中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且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应届毕业生”有关规定执行,但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符合招聘岗位学段及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4年6月29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枞阳县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教师;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以下简称‘教师考试网’)” ,报考人员按照安徽省“教师考试网”报名平台规范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29日8:00至7月3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教师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学习工作经历及是否在编或在职,学习工作经历须填写至2020年6月29日,不按要求填写的审核不通过。
(2)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报名提交的各类信息负责,凡弄虚作假、隐瞒工作经历、隐瞒在职在编情况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县教体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7月4日12:00,截止时间后报考人员停止注册和提交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4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4日12: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教师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 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4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0年8月6-7日期间,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证明和低(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 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17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县教体局于7月18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
(四)统一笔试
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统一笔试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笔试范围由安徽省教育厅负责公布(见附件2)。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枞阳县岗位的考生,在铜陵市考点)。
通过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5日8:00-8月7日18:00登录“教师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8月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8月6-7日携带相关证书到县教体局人事股申报加分事宜,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教体局人事股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并汇总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由枞阳县相关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教体局、人社局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分学段、学科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