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滁州天长市招聘学前教育教师20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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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滁州天长市招聘学前教育教师20人公告

  (三)笔试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学前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

  笔试内容。《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为专科层次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学前教育综合知识》为专科层次学前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学。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17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8:00—10:00 《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上午:10:30—12:00 《学前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天长市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长市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9年8月20日工作时间由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天长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如与原公布笔试成绩有变动,将在网站上公示并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笔试成绩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60%)、《学前教育综合知识》(占40%)的合成成绩。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面试

  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天长市教育体育局、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中共天长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面试人员的范围。按照考生笔试合成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形式为才艺展示,具体办法在面试实施方案中公布。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面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内容包括:服务岗位及数量、面试程序与规则、面试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考试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合成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组别分别由到低分顺序与服务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 《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天长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组别服务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天长市教育体育局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幼儿教师,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达聘用文件,天长市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合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管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7770000)。

  本方案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天长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天长市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教师岗位计划表

  2. 2019年天长市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

  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天长市教育体育局

  中共天长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天长市财政局

  2019年7月30日

  来源:http://www.tianchang.gov.cn/content/detail/5d400c78842e9f7a305fcbd1.html

  原标题:2019年天长市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公告

  附件:附件1:2019年天长市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附件2:2019年天长市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报名资格审查.doc

  附件: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doc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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