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海南琼海市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教师岗136人公告(1号)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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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海南琼海市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教师岗136人公告(1号)

  四、考试

  (一)笔试。

  1.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其中,初高中教师笔试内容为:中学教育基础知识;特殊教育教师、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小学教育基础知识;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基础知识;其他事业单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系统笔试内容为:卫生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笔试结束后,由琼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考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2019年8月11日,笔试地点、考场安排及具体事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招考名额与参加面试人选的比例按以下办法计算:招考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末尾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其他事业单位和卫生系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育系统采取说课答辩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两部分综合计算,满分100分,其中,教育系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卫生系统和其他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须加试,加试笔试。

  五、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按要求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一)所需材料:

  1.《琼海市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考试准考证各1份(到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1份。

  3.职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各1份(考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查询结果)。

  4.户口本。

  5.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6.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除需提供《招聘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职位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或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记录或劳动合同中需明确所从事的职位。工作经验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日。

  8.如是我省“四项目”(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职位计划教师”)人员,须相关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9.报考教师的,须提供报考职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10.报考基层卫生院各职位、市皮肤性病与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招聘职位的,须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

  11.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考生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以上情形出现的职位空缺,从本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通知。

  六、体检。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在应聘相同职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在应聘相同职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由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空缺的名额从应聘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市政府审批。

  九、办理聘用手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以及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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