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荆州市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30人】
六、资格复审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范围。
2.资格复审在2018年12月下旬,以官网上公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3.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在资格复审时提交以下资料:
(1)《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由原工作单位提供(见附件1)高校或医院工作经历的证明(或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复审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无人递补,造成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额。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数额的公告在官网上发布。
七、面试
1.面试在2019年1月上旬进行,以官网上面试公告的时间为准。
2.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7天发布,面试以试讲、现场提问的形式为主。
3.面试公告在发布以后,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5天申明弃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并在官网公告,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应安排不变。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4.面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在官网公示。
八、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由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地点在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计委《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核。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核工作由人事处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九、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管理
1.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
(1)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2)没有不宜聘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
2.同意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上岗,逾期不能报到上岗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纳入岗位管理,办理上编手续,享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等待遇。
十一、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为0716-8023545。
2.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或考核纪律,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官网公告,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4.人事处联系地址、联系人
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87号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人事处(行政楼四楼405室、406室),邮政编码434020。
联系人:李老师、潘老师
附件:
1.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2.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
2018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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