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东兴区从公立代课教师中定向招聘农村村小教师10人公告
六、选定应聘
体检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由考生本人自主选定予聘用。逾期未参加应聘选定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此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报考人员选定后,因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考核和资格审查
选定后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资格复审。对在考核和资格复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东兴区教育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反映的人员,由主考机关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对公示有异议的,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因隐瞒身份条件,聘用后仍有人举报,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政策规定予以解聘。
上述原因取消资格出现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审批和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和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填写《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按事业人员招聘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编制、工资等手续,纳入区财政供给,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工资和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管理,须与应聘签订聘用合同,且5年之内不得申请调动(含借调)。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纪律与监督
1、坚持公正原则。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2、严肃招考纪律。招考工作人员和参加招聘教师的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予以相应处理。招考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根据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纪律责任。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单位和组织概不负责。
十一、其他
本简章由东兴区公招村小教师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兴区教师招考领导小组议定。
本简章可登录东兴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scnjdx.gov.cn/00851820X/)查询。凡与本次招考有关的通知及注意事项均在东兴区教育局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 2288102 区教育局2272032
监督举报电话:
区监察局举报中心 2254444 区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2248457
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2272903
原标题:关于从东兴区公立代课教师中定向招聘农村村小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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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局
2014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