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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民族大学招聘公告【招120人】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公开招聘一批相关岗位的专任教师、管理人员、辅助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详见附件1:广西民族大学2018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或其他条件;

(四)具备《广西民族大学2018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岗位要求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待遇

按照所报考岗位注明的用人方式享受相关待遇。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相应引进人才层次安家费,提供科研启动费,安排人才住房或住房补贴(1000元/月以上)。

四、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方式。应聘者可网上报名或快递报名,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报名。

网上报名的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xmdrsc@163.com。

应聘者通过快递报名的,应聘材料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或以快递公司网上查询到的快递收寄时间为准),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配送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人事处,联系人电话:0771-3260113,联系人:吴老师、谭老师,邮编:530006。

(二)报名材料。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求职材料(含个人详细学习和工作简历、获奖情况、学术成果、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等内容和材料)。应聘者是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求职材料(含个人详细学习和工作简历、获奖情况、学术成果、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等内容和材料),如进入综合考核阶段,则须提供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原件验证。

(三)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在参加面试的前一天到广西民族大学东校区逸夫楼107室提交相关证书原件验证,并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50元/科。

应聘者报名时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五、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即可报名。学历学位需求注明是博士的应聘岗位全年接收报名,其余岗位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

六、资格审查

应聘专任教师、管理人员、辅助专业技术人员的,由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技能考核)人员名单。

七、考试程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应聘要求硕士学位的人员、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一)专任教师

应聘专任教师的试讲、面试、综合考核等考核工作由本学院招聘考核小组负责。

1.试讲

试讲时间20分钟。试讲成绩按百分制记分,试讲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综合考核程序。试讲应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对于艺术类、体育类等技术性、表演性较强的课程试讲,其考核内容和标准可进行适当调整、修改后执行,但调整、修改后的考核内容和标准须定好题目及评分标准,不允许自由提问。

2.面试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综合考核程序。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为10分钟。考核小组在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当场进行面试。可围绕应聘人员对本专业、本课程的教学设想、自身的学术科研经历、获奖情况以及科研发展设想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考生面试时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3.综合考核

根据总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人员。综合考核由各用人单位招聘考核小组组织进行。综合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学术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综合考核还包含对应聘人员进行的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4.体检

经批准的拟聘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内容要求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须具有三甲以上资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二)管理人员

1.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程序,如出现招考岗位需求人员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须经报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面试统一由人事处组织相应专家进行。每组面试考官7名,由有关部门及外单位专家组成,7名考官中设主考官1名。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综合考核程序(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综合考核程序)。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10分钟。

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者签名确认,并且当天在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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