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面向全国招聘教师公告【招1673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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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面向全国招聘教师公告【招1673人】


 

(二)、资格初审

初审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

4、普通话证书或MHK证书原件;

5、报名表(政审表需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人员签字盖章后方可有效);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资格复审

1.招聘人员到位后,由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需提供初审材料的复印件及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MHK等级证书或普通话证书,且必须在上岗一年之内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按照单方面不符合聘用条件予以解聘,相应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面试和笔试

1.疆外考生不设笔试环节,设面试环节。考生先将所需材料按照各省招聘组要求发至招聘组邮箱,招聘老师对其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考生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内容由两个部分组成,说课与提问。考生按照本人所报学科自行准备一份教案和说课稿(教案和说课稿需提交给面试人员)进行说课,说课时间在5-10分钟之间,说课结束后招聘组进行提问,招聘组根据说课与提问两个环节进行打分,合格者可以根据招聘人员要求进行签订聘用合同。

2.疆内考生和在于田县教育局现场报名的考生设笔试、面试环节,于田县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被聘用。最后由于田县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录取分数线。

五、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计入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入总成绩。

六、体检

1、拟录用人员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到于田县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县教育局批准后可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七、录用

录用的教师于2018年2月25日前到于田县教育局报到,起薪时间为2018年3月。

八、享受优惠政策

1、聘用教师在聘用期间,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教师周转房或教师宿舍。夫妻双方同时被我县聘用的安排一套周转房。

2、被聘用教师来我县工作三个月后其单程费用,乘坐汽车、火车的按照票价予以全额报销(火车软卧票价按照硬卧票价予以报销),乘坐飞机的按照火车硬卧票价标准予以报销。

3、新聘教师与特岗教师享受同岗同酬待遇。

九、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由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具体进行实施,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按有关程序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的聘期为三年,聘用期满后自动解聘。

3、聘用人员在三年合同期内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考上特岗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相关手续。若在合同期满后还未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录取的,将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十、社会监督

教师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903—6816715

各招聘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原标题:于田县2017年11月自主招聘教师简章

点击下载>>>

1、于田县赴内地招聘教师分组花名册.docx

2、于田县面向全国招聘教师报名表.xlsx

3、2017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docx

4、于田县面向全国招聘第三批岗位表.xlsx

5、于田县面向全国各地区招聘教师报名信息登记表(2).xlsx

特别声明: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保持电话畅通,并适时上网关注招聘动态,若因应聘人员没有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于田县人民政府教育局

2017年11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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