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南京工程学院教师招聘公告【招12人】
(二)考核程序
考核分两轮进行,包括试讲、面试两个环节。
1、试讲。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按照南京工程学院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试讲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按照南京工程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成绩及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工程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2)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118042
联 系 人:曹老师 秦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程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6118333
联系人: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原标题:南京工程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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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程学院
2017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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