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省盐城市响水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30人公告
四、考试和资格复核
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查应聘岗位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网上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的按实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须缴纳面试费9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后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缴费收据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021年毕业生须现场签写《“2021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并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报名表;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非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高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9、2020年毕业生以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提供未签订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与应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同时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21年8月份报到时提交教师资格证书;B05-B11、B14-B20专业课教师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试用期起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下同)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报名表;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与承诺书。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面试。B01-B19岗位采用上微型课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微型课10分钟,答辩5分钟,总分为100分。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上微型课、答辩。B20岗位采用实际操作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告知考生。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学科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响水县政府网站公布。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员方法相同)。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的首聘服务期一律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3.拟聘新教师须在2021年9月15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响水县教育局档案室,2021年8月31日前向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B05-B11、B14-B20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自试用期起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如因其他等因素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书的,需由毕业学校出具相关书面说明。逾期不能提供的或档案未转入的,取消聘用资格。
4.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县内学校服务期未满协议期限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承诺自试用期起3年内取得教师资格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待遇
被聘用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手续,享受我县同类教师同等待遇。对符合我县《引进培养教育卫健人才的激励政策(试行)》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补贴、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等(详见附件3)。
八、纪律监督
响水县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15-68020015。
九、招聘工作咨询
咨询电话:0515-68878020(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响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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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江苏省响水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2.2021年江苏省响水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x
3.《引进培养教育卫健人才的激励政策(试行)》摘要.docx
响水县教育局
2021年8月5日
原标题:江苏省响水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218.92.246.62:8090/zqbm/News_4109.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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