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南充市市属学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12人的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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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南充市市属学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12人的公告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171号)文件精神,南充市特殊教育学校美术教师岗位采取先专业面试,再《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3:1时,可经批准放宽到2:1),其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及地点。《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拟定于2021年5月29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任一科笔试科目或任一科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安排的时间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于2021年6月中旬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教育公共基础》考试成绩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总成绩和排名情况在本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

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五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18∶00 前在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和地点详见附件3),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信息、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士兵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详细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

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录)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报考者的加分情况将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讲课或讲课+技能测试(具体岗位面试方式见附件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方式为讲课+技能测试的岗位(幼儿教师岗位除外)讲课和技能测试各占50分;幼儿教师岗位讲课占20分,技能测试占80分。

2.面试主要范围。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讲课(或学科讲课+技能测试)。

3、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招聘单位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 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4、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正常进行。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本次公招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的数学教师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其余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于最后一科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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