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南充市顺庆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76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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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南充市顺庆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76人公告

5.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科体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基层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四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20年5月29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科体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提供的服务证书须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公章。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经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由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详细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并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交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复核。

已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或直接考核招聘进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报考,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报考者的加分情况将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讲课或讲课+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心理教师面试讲课分值为100分。

中小学音乐教师、幼儿园音乐教师、学前教育岗位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讲课占55分,技能测试占45分。

中小学体育教师、幼儿园体育教师、中小学美术教师、幼儿园美术教师、中小学微机教师岗位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讲课占60分,技能测试占40分)

2.面试主要范围: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讲课(或学科讲课+技能测试)。

3.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4.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顺庆区教科体局、区纪委监委、区人社局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审查前7天由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顺庆区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shunqing.gov.cn),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指有学位证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及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教师资格证等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在职在编人员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递补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5.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又无人可递补或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nqing.gov.cn)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组织。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5天在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unqing.gov.cn)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察

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顺庆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nqin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 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顺庆区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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