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招1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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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招1人】

(4)请考生全程关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以便查看相关信息,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临时通知。

4.资格审查

(1)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相应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关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相关公告打印笔试准考证。

(2)资格审查结束后,将通过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审查合格名单和发放准考证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如下。

服务中心服务员岗位、保卫大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等内容。

幼儿园教师岗位:学前教育基础理论、国家关于学前教育的政策文件、国家法律法规等内容。

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聘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人选。

服务中心服务员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含)以上的考生中,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保卫大队专业技术岗位:在体能测试的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幼儿教师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含)以上的考生中,按从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 1:5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末位成绩同分的应聘者,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因考生放弃面试或经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含)及以上的考生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材料复审:面试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上述证件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身高、视力检测:报考服务中心服务员岗位、保卫大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行身高、视力检测。 

体能测试:报考保卫大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能测试的名单。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以电话通知为准。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试情况不计入综合成绩分值,不进行排名。

(3)面试内容与形式。

幼儿教师岗位:绘画(15分)、答辩(15分)、讲故事(15分)、视唱(15分)、钢琴(15分)、舞蹈(15分)、特长展示(1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了解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逻辑思维、应急应变能力及对岗位的适应性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通过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人员中,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需在合格分数线<含>以上)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按照有关规定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必须为5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资格。 

六、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招聘过程中实行回避制度。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只便于在工作时间内接听。

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联系人:施慧巧,电话:65393602,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联系人:林贵雄,电话:65239425,海南省机关幼儿园联系人:韩一多,电话:65378636,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监督电话:65306612

点击下载>>>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doc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9月10日

原标题: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文章来源:http://hrss.hainan.gov.cn/hrss/0400/201909/3c7aeedc6ed84139995245a663c046d1.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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