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招1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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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招10人】

(3)心理测试

考试时间:2019年9月2日,考试地点:学校行政办公楼303教室。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参加心理测评,无明显心理问题。

2. 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     体检

1.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

    时间:2019年9月3日上午,临时通知体检医院。

2. 参加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科研获奖情况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3. 体检内容及标准

体检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4. 体检要求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应聘该岗位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学校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聘用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教委审核,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聘用后同时按《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有关待遇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报到;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加持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报到;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限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招聘资格。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3-5880093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点击下载>>>

1. 三峡职院公开招聘辅导员.xlsx

2.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doc

原标题: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c/2019-08-09/521674.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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