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池州市石台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55人公告(含教师岗)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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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池州市石台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55人公告(含教师岗)

  (二)考试

  (1)管理岗位:采取“《公共基础知识(一)》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2)专业技术岗位:采取“《公共基础知识(二)》笔试+《岗位专业知识》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3)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师岗位:采取“《公共基础知识(二)》笔试+试讲”的方式进行考试;

  (4)乡镇中心学校幼儿教师岗位:采取“《教育综合知识》笔试+专业考评”的方式进行考试;

  (5)卫技岗位:采取“《公共基础知识(二)》笔试+《岗位专业知识》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一)》主要内容是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满分120分。

  《公共基础知识(二)》主要内容是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满分120分。

  《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是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法规及新课程理论和教师修养等相关知识,满分120分。

  《岗位专业知识》主要是岗位应知应会内容,主要内容见附件1,满分120分。

  (2)笔试时间

  2019年9月14日上午8:00-10:00考《公共基础知识(一)》或《公共基础知识(二)》或《教育综合知识》;10:30-12:30考《岗位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石台县城区,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9月12日09:00至9月13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9月26日前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其中,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才可享受加分;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2年可享受加分)。上述人员于9月17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石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石台县仁里镇金钱山大道就业和社会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566-2595335)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9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石台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合成前增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即管理岗位和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含加分),专业技术岗位和卫技岗位的考生两门笔试科目成绩分别达到 60 分的(含加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总成绩: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即为《公共基础知识(一)》(含加分)成绩;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即为《公共基础知识(二)》(含加分)或《教育综合知识》(含加分)成绩;专业技术岗位和卫技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含加分)÷1.2×0.4+《岗位专业知识》(含加分)成绩÷1.2×0.6计算,合成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2、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达线人员中,管理岗位和教师岗位按照1:3比例、专业技术岗位和卫技岗位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其中,报考管理岗位和教师岗位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和卫技岗位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岗位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管理岗位和教师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试讲或专业考评)费用8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单、试讲通知单或专业考评通知单时缴纳。

  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证明材料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同岗位笔试总成绩依前述规定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9月30日前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9月30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管理岗位、教师岗位的,还须提供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4)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还须提供本人的户籍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有从业(执业)资格等要求的,还须提供从业(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试讲或专业考评通知书。

  3、面试、试讲或专业考评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一)(含加分)成绩÷1.2×60%+面试成绩×40%,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2)教师岗位

  A、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试讲环节。试讲具体时间、地点见试讲通知书。

  实际参加试讲人数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试讲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试讲成绩达到70分或当日参加同一评委组试讲的所有考生平均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二)(含加分)成绩÷1.2×50%+试讲成绩×50%,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B、乡镇中心学校幼儿教师岗位:采取专业考评方式进行,专业考评内容为试讲、钢琴弹奏、舞蹈、绘画四项,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分,钢琴弹奏占20分,舞蹈占20分,绘画占20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专业考评环节。专业考评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考评通知书。

  实际参加专业考评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专业考评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专业考评成绩达到70分或当日参加同一评委组专业考评的所有考生平均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含加分)÷1.2×50%+专业考评成绩×50%,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3)专业技术岗位和卫技岗位

  只进行《公共基础知识(二)》和《岗位专业知识》笔试,笔试总成绩即为最终合成成绩。

  (三)体检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管理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教师岗位以试讲(专业考评)成绩高者优先,按以上办法,如仍有同分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合成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五)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合成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中共石台县委组织部、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66-2595335(石台县人社局)

  监 督 电 话: 0566-6020979(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19年石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共55名)

  中共石台县委组织部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8月7日

  原标题:2019年石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czsrsj.chizhou.gov.cn/content/detail/5d4a7e4a168c750816000002.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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