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甘肃政法学院招聘公告【招20人】
(六)考察
学校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对拟聘人员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中发现拟聘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
考察结束后,学校统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学校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审批
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对公示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审批聘用。
(十)备案
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十一)聘用
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考务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7601469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931-7602811
原标题:甘肃政法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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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rst.gansu.gov.cn/show/29327.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