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省财政招聘公告
六、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参加面试人数按录用人数的比例3∶1确定。达不到3:1的,由本校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主管部门及省人社厅备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聘者当面签字确定。面试全过程录音和录像。面试成绩及时在本校网站公布。面试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9:00,在本校进行,具体场地和面试内容等候本校网站的通知。
七、体检
面试后,应聘人员的体检由本校组织进行,通知本人参加。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在指定的兰州市某三甲医院进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本校负责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要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按照考试成绩,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在本校明显位置张贴。
十、审批、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审批后,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报备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工资待遇。
1、我校对拟聘用人员采取试用期制度。
2、在审批报备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本校具体组织实施。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4、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全程在纪委监督下进行。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存在异议,可向纪委反映。
咨询电话:校办公室:0931-2862614(俞老师)
校纪委监督电话:13993168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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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
2019年5月13日
原标题:甘肃省财政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