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郴州桂东县招聘教师公告【招1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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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郴州桂东县招聘教师公告【招10人】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20日在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21日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5月22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采用现场报名的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采用网络投递报名的,在5月19日前,由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要求有二维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6月10日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x.gov.cn)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6月13日至6月14 日正常上班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教育局508室,县内可乘2路公交车抵达)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组织。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招聘笔试科目为一科《教育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笔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7.笔试成绩公布。2019年6月下旬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x.gov.cn)。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组织。由桂东县教育局组织,桂东县纪委监委、桂东县编办、桂东县人社局全程监督与指导。

2.面试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说课。

4.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5.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8.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桂东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桂东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八)择岗。

报考乡镇中小初中语文教师岗位的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公告或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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