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娄底市直招聘教师公告【招118人】
3.面试程序
(1)面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进入面试考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过程中一律使用顺序号,不得使用真实姓名。
(2)根据抽签顺序号,抽取备课内容。备课时间为60分钟。
(3)面试形式:讲课,时间10分钟,内容为专业课程。
(4)音乐专业教师和体育专业教师面试内容和形式规定如下:
音乐专业岗位考生的面试,为专业讲课和才艺展示两部分,讲课内容为专业课程,占40%,才艺展示的内容:有岗位要求的为岗位要求专业,无岗位要求的考生自选专业特长(器具自带),占60%,时间15分钟。
体育专业岗位的面试,分专业讲课和技能测试两部分,专业讲课为岗位要求专业的课程,技能测试标准参照2017年版《湖南体育高考评分标准》执行。其中专业讲课占40%,技能测试占60%。
(5) 面试评审:所有面试评委一律从市外聘请,评委从专家库随机抽取,选聘相关专业教师组成面试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纪检监察和人社部门实行全程监督。每个评审小组人员为7人。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4.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综合成绩公布
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形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其成绩折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娄底教育网公布,公布时间3天。
六、 体检
1.按参加体检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以考生的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报请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娄底教育网公示。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检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进行体检,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体检资格,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在纪检和市人社局监督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医院根据有关规定抽定,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4.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则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对自动放弃或其它原因未能参加体检而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递补。
5.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一)考察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等方面情况。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视为不合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若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按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对自动放弃或其它原因未能参加考察而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考生为拟聘对象,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娄底教育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报名要求”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九、聘用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无异议者,则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市教育局根据市直现有师资配备和需求计划的实际情况,在纪检监察和人社部门的监督下,分层次和学科通过现场抽签确定聘用单位,具体抽签方案经人社部门审定后执行。对不服从岗位分配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及时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该岗位不递补。
(三)新招聘人员进入聘用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异动或参加其它单位的招聘考试。
十、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市教育局和市直有关不自行组织、也不委托其他培训机构举办考前培训班。凡参与组考工作人员、评审组成员与考生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含拟制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二)招聘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招聘纪律,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好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关口,对工作马虎、徇私舞弊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并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凡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有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在考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十一、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考试市教育局和市直有关不组织、也不委托其他培训机构举办考前培训班。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娄底市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原标题:2019年娄底市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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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教育局
2019年4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jyj.hnloudi.gov.cn/Info.aspx?ModelId=1&Id=10353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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