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烟台海阳市教师招聘公告【152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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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烟台海阳市教师招聘公告【152人】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不低于所报考岗位成绩合格线的人员,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海阳市政府网站查询)提交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携带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名册进行审查。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或解约函。应届毕业生中报考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岗位的考生,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应一并提交限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5)。

  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研究生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

  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附件4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等。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护士资格证书等。“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应聘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要根据岗位要求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外留学人员须委托烟台市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各类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日期为2019年4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请查看笔试准考证。

  综合类A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

  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等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教育类G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应聘岗位性质为“不参加统一笔试H”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参加面试。参加笔试的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海阳市政府网站查询。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招聘4(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5人至15(含)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15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及其他考务信息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综合类、卫生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分析、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为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教育类岗位采取课堂试讲、技能测试等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报考中学教师的试讲现行高中教材;报考小学教师的试讲现行初中教材;报考幼儿教师的试讲现行省编幼儿教材。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师岗位的,面试除课堂试讲外,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课堂试讲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按试讲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海阳市政府网站)。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直接组织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该部门或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体检、公示期间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海阳市委组织部或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在海阳市所属各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在海阳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新进入海阳市人民医院、海阳市中医医院、海阳市各幼儿园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3222019(综合类)

  0535-3107603(卫生类)、0535-3225225(市人民医院)

  0535-3227560、3228620(教育类)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3252021

  监督电话:0535-3252021

  附件1:2019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综合类).xls

  附件2:2019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卫生类).xls

  附件3:2019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教育类).xls

  附件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附件5:《限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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