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三明市梅列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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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三明市梅列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区编制使用和教师需求等实际情况,特提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

  计划招聘新任教师57名,其中初中教师12名、小学教师32名、幼儿园教师13名。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2.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岗位要求专业对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8日至2001年3月18日期间出生,下同) 。2019年所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详见《2019年三明市梅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4.此次不能报考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福建省在编教师、梅列辖区国有企业办园的在职幼儿园教师,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台湾地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可报考相应岗位。

  5.本年度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新考录教师为分批,待有空编时逐年,待期间享受编内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及“五险一金”待遇。

  四、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方法要求

  1.报名时间:3月18日—24日。应聘人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福建省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区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2.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一是必须于2019年3月18日—24日参加福建省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二是必须于4月11日-4月20日(不含双休日)到梅列区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应携带《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注意事项

  1.应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应聘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应聘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及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三)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报考者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本通告所述“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度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三明市教育信息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3.报考者的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4.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的结论。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19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应聘人员(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除外)必须参加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按准考证公布的为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可不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笔试,但要上网报名。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个别岗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属紧缺急需人才或特殊情况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笔试辅导培训班。

  2. 笔试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按规定可加分。区教育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5月10日至5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内向梅列区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关有效证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梅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参加我省或我市及我区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

  (2)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3)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或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各类加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所有并列人选均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招聘岗位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参加报名竞聘时,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与参加笔试入围人员共同进行面试。

  2.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见梅列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ml.gov.cn)于2019年5月21日—23日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加分证明、报到证、就业推荐表、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往届生须提供网上学历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硕士研究生也应提供以上材料)到梅列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入围资格,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另行通知。

  4.面试时间

  初定2018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6.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区委编办负责组织实施。

  (三)招聘成绩的计算

  1.同一招聘岗位只有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毕业生对象时,招聘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

  2.同一招聘岗位只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的对象时,招聘成绩只按面试百分制成绩计算。

  3.同一招聘岗位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和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毕业生竞聘时,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毕业生按笔试成绩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与单列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共同进入面试,招聘成绩统一按面试成绩的分数从到低分计算,成绩并列时,加试一场面试。

  4.招聘成绩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招聘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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