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省南京医科大学招聘公告【招7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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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省南京医科大学招聘公告【招70人】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南京医科大学在应聘人员参加试讲或笔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试讲或笔试。复审时查验如下有关材料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

1.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论文(原件)两篇。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察,并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备案后,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869127

联系人:曹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医科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869060

联系人:徐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075

原标题:南京医科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公告(一)

点击下载>>>

2019年南京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南京医科大学

2019年3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9/3/18/art_44465_8279370.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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