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睢宁县招聘教师公告【招345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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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睢宁县招聘教师公告【招345人】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睢宁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徐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第一批次体检结束后,睢宁县人社局会同睢宁县教育局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参加睢宁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http://www.cnsn.gov.cn/)公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要求见中国睢宁门户网站(http://www.cnsn.gov.cn/)。

睢宁县人社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睢宁县人社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专科生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或徐州生源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

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须按管理权限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考笔试、面试均合格人员,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或提供毕业开具的应届师范生直接认定证明。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小学音乐(岗位代码0821133、0821134、0821135)岗位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面试成绩为模拟课堂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模拟课堂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40分钟),模拟课堂(15分钟),满分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满分40分。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公布。

其他岗位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40分钟),模拟课堂(15分钟),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http://www.cnsn.gov.cn/)查询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组织加试)。

4、体检、选岗及考察

体检工作由睢宁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体检结束后,由睢宁县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睢宁县人社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睢宁县人社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5、公示

睢宁县人社局会同睢宁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http://www.cnsn.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6、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按《岗位表》选岗到相关任教,考生拒绝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确定后,县教育局统一填写《睢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程序审批。批准后,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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