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招5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简介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创建于1979年,原名吉林技工师范学院,隶属原国家劳动总局;1983年,划归吉林省管理并更名为吉林职业师范学院;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占地面积83.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7万平方米,在校生12502人;现有机械工程学院等17个院部,涵盖工、管、经、艺术、文、教育、理等7个学科门类。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全省职教师资体系建设牵头单位,是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专职辅导员5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1名。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4.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同等条件下,博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注:符合条件的2019届毕业生准予报考,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成绩优良,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0日9日至2000年10月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以10月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7.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