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内江市级事业单位考聘教师岗公告【招14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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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内江市级事业单位考聘教师岗公告【招14人】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8:00至2018年9月19日12:00止。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照片审核: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1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核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审核未通过者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2018年9月18日中午12:00时止)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考生将不能选择其他岗位再进行报名。

5、缴费:

经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考务费人民币50元/科。报考者务于2018年9月20日(截至24:00时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人民币80元/人。

6、打印报名表: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的报考者和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应及时登陆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

7、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上传照片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18年10月8日8:00时至2018年10月12日24:00时止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或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市(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二楼,联系电话:0832-2023077)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一代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合理安排到达考试地点时间)。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考聘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都采取的,笔试占总成绩的70%,面试占总成绩的30%;不采取专业科目笔试的,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公共科目笔试由内江负责统一组织,专业知识笔试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面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开考比例

每一个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该考聘岗位。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本次笔试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部分岗位不考专业科目)。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60%和40%(不考专业科目的,公共科目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100%)。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

(1)公共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于2014年9月28日发布的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为参考。

(2)专业科目的具体测试方向详见《2018年内江市部分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县级市)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折合后的笔试成绩” 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的另加3分的加分政策(“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是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与“折合后的笔试成绩”相加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构成“考试总成绩”,即“政策性加分”需要按比例进行折合。未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即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具体计算方式见“考试总成绩计算”),但政策性加分(含经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的)不超过6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文件享受加分,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考聘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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