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三季度重庆市大足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招1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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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三季度重庆市大足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招1人】

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要求等,将于报名结束后3天左右在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招公选栏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二) 所需材料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发放《考核面试通知书》。

五、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核环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核。由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成考核组,对确定的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考核时间及地点:考核时间暂定于2018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见考核考核面试通知书,考核面试通知书于资格现场确认或现场报名时领取。

考核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考核中形成竞争的岗位,采用量化计分方式,分值为100分。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等额),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学历所学科目可量化的平均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只作一次性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应按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通知时间把个人档案配送或交到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行政楼109室),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相关事宜,可登陆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lbj.dazu.gov.cn)查询。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总成绩、拟聘用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大足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聘用人员与招聘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应约定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未满服务期的应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 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3. 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23-43780636(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原标题:重庆市大足区2018年三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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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须知.doc

诚信承诺书.doc

大足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同意报考证明.doc

专业参考目录.doc

来源:http://www.cqhrss.gov.cn/c/2018-08-29/512468.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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