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忻府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招90人】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8山西忻府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招90人】

5.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阶段报名考生于2018年9月4日前、第二阶段报名考生于2018年9月21日前到忻府区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区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负责解释。

六、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为:教育类岗位教育理论知识占30%,教育理论知识包括教育学、教材教法等,专业知识占70%,小学、初中段语文占35分、数学占35分;医、药、技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占30%,医学基础知识占70%;护理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占30%,护理学基础知识占70%;其他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职业能力测试占70%。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七、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不到学历的需到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学历学位查询报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已就业的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征集地为忻府区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市、区)农委、人社局、市级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因特殊原因延期至2018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且现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服务地劳动就业局出具的在职证明,连续两年的年度考核表。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忻府区人民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岗位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开始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不再递补。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2、面试

面试内容和方式:教师岗位考生为独立备课1小时,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间15分钟。讲课内容:所报岗位对应的学科教材内容(具体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

其他岗位考生为综合素质测评,面试用时8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地点、内容等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面试成绩当日在考点和忻府区人民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考生总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由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18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和本人申请自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由忻府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府区人民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忻府区人社局审核盖章,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违约者需支付10万元违约金,违约金上缴区财政。

十、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忻府区人社局和忻府区监察委员会派驻的纪检监察组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公告中公示的咨询监督电话,在工作期间内要安排专人值班,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解答。

咨询电话:忻府区人社局 0350-2020193

忻府区教育局 0350-8675906

忻府区卫计局 0350-2036035

监督电话:忻府区监察委员会 0350-2112388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1、鉴于本次招聘人数较多,已尽可能的增加了报名的时间。希望应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2.报名后,考生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原标题:忻府区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2018年忻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8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忻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8月22日

来源:http://xfq.sxxz.gov.cn/zwyw/tzgg/201808/t20180822_2272740.html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