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临沧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招236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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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临沧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招236人】

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的审核,报名时,报考人员要首先进行用户注册(报考人员尽早登录注册,以防个人信息被他人盗用恶意注册),并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填写信息不准确,填报毕业证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不予通过。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如果为了获得笔试资格而填写与毕业证上专业不一致的信息,笔试后资格复审确认时,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此外,考生其他信息与《临沧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并自行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请考生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

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依据考生所填信息进行审核,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相近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等),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审核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报考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可直接联系审核单位询问,对无法进行自动审核的根据岗位所属级别分别由市、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人工审核。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六)岗位报名情况及岗位裁减

网络报名期间,为方便广大报考者掌握各岗位报名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在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适时公布各岗位报名变化情况。报考三类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定向招聘岗位或报考乡镇的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其他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交费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及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裁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岗位取消或裁减情况在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布。因取消招聘计划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

(七)报考费用

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个类别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两科,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100元/人。按网络程序进行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不参加考试。

(八)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21日9:00至开考前半小时。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内容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做好全省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18?20号)精神,笔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中小学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和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每科满分为150分,笔试分值300分。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一科的考生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二)考试方式

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考试统一为笔试,不再进行专业技能考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为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上午(星期六)8:30至12:00,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 分,两场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报考临沧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试地点全部在临沧考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45日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向考生公布个人成绩,考生可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成绩。

五、确定笔试最低控制线

笔试最低控制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各笔试专业类别参加考试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确定最低控制线,并在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进行公布。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市、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成绩相同,则按《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顺序优先确定。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成绩的不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市级事业单位资格复审由市级各主管部门和各事业单位负责,县乡事业单位资格复审由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属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先由临沧军分区政治部统一审核并开具证明再由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于笔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到市级各主管部门和各事业单位以及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资格复审。定向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在本年度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体检和考核

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进入体检、考核程序。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考生本人后7日内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时必须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参与监督。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在本年度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对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再次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出现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报考人员岗位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延一次进行考核,2018年8月10日前完成体检、考核工作。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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