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凉山布拖县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招5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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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凉山布拖县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招50人】

  (3)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的(非年度考核)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项。凡享受加分政策(含少数民族加分)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在编在职或曾任公职人员,加分须提供录(聘)用时未享受加分的证明(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3.笔试成绩查询:教育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5月12日后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查询,彝语文成绩、笔试总成绩及排名等在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

  (二)面试

  面试由布拖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县教科局配合。具体事宜详见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面试公告。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和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2:1的面试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有效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将发给《面试通知书》。

  (1)未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出具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注明姓名、毕业时间、毕业学历、专业等必要信息)、《成绩单》、《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教师资格证(或已通过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已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报考岗位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上登记的专业需一致)、《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

  ⑶曾经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就业后辞职的考生,还必须现场出具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下发的书面辞职文件(或解聘文件),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之前。

  以上证件审原件收复印件。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和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内容。

  所报岗位相关知识,以说课或试讲为主, 满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岗位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加试专业科目笔试。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考核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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