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宁鞍山市教育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16名公告(辽师专场)公告【招16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鞍山市本级高中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实际情况,现面向国家重点师范院校、辽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16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8年鞍山市教育局计划招聘市本级高中教师16名,详见《2018年鞍山市本级高中(辽师专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及辽宁师范大学的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全日制本科专业须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需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六)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日前;
(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2018年鞍山市本级高中(辽师专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国家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7日(星期日)
9:00-11:30、14:30-16:30
2.报名地点: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文科楼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打印,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贴于报名表)3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简历(需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4)《2018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或院系公章)1份;
(5)《本科学历毕业成绩单》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1份;
(6)研究生学历考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
考生诚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参加笔试,详见《2018年鞍山市教育系统(辽师专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笔试人员名单》。
考生自报名至签订就业协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订协议)期间,需确保报名填报电话畅通,因所留电话无法联络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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