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师范大学赴北京上海两地招聘全国重点院校人才公告【招43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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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师范大学赴北京上海两地招聘全国重点院校人才公告【招43人】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晋人社厅函【2011】995号)及今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的批复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山西师范大学2017年赴北京上海两地招聘全国重点院校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及计划

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为43人(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5月1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6.2016、2017届未就业的全国重点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时间

2017年5月22日---2017年5月26日。

四、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在主页招聘信息栏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方式

在北京、上海两地相关院校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具体时间及地点:5月23日上午9:00—11:00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戏剧学院;5月23日下午14:00—16:00 清华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同济大学;5月24日上午9:00—11:00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复旦大学;5月24日下午14:00—16:00 上海交通大学;5月24日晚上19:00—21:00 中央民族大学。

报名时所需证件:山西师范大学2017年赴北京上海招聘全国重点院校人才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就业协议书等。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357-2051610,电子邮箱:sxnurscszk@163.com。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现场组织资格审核。

4.招聘测试

组成7人专家组具体负责招聘初试、复试。

硕士研究生招聘测试分初试与复试,初试采取考核、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专业素养和基本素质等情况。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5:1及以上的,初试形式改为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5:1的,经初试合格后可直接进行复试。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一步考察应聘者专业素质、业务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初审和考核的形式进行,初审内容主要以专业急需、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为主,经初审合格,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

根据招聘测试结果,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和考察人员。

5.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同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审。对于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空缺出来的岗位不再递补。

6.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招聘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并公示、批复。

7.办理聘用手续

经上级有关部门核准,确定为拟聘人员后,由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五、工作纪律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测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原标题:2017年赴北京上海两地招聘全国重点院校人才公告

点击下载>>>

1、2017年赴北京上海招聘全国重点院校人才计划表.pdf

2、2017年关于开展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PDF

山西师范大学

2017年5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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