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临沂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招25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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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临沂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招25人】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17年度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2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35周岁(1981年2月5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40周岁(1976年2月5日以后出生)以下;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7年2月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是指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名;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应聘的,按非应届毕业生报名。

7、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网上报名初审、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月5日9:00—8日16: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月5日 11:00—8日18: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陆临沂高新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lygxjy.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及查询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咨询电话见附件。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2月6日10:00—2月9日16:00期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临沂高新区教育局现场资格审查并缴费。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7年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7年2月5日之前取得)、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未完成缴费的,视作放弃。缴费人员于3月15日-19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7年2月6日—9日(8:30-12:00,14:00-16:00),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临沂高新区教育局人事科(临沂高新区新华路39号管委会办公楼221室)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证明和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等)。

由所在统一组织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免予教师资格考试的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证明、出具的本科毕业后可取得何种种类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明。自行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须按教育部规定参加统一组织教师资格考试的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非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等材料,并需在笔试结束后按规定补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含笔试和面试)及教师资格认证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他人员应聘普通教师类岗位的,须提交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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