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西晋中市灵石县招聘教师75人公告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由灵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讲课内容现场抽取,独立备课90分钟,面对评委讲课,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3)面试的具体组织、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在灵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4)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5)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灵石县人民政府网站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灵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灵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1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灵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gsh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优先选岗的原则,按照各学段学科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具体岗位,综合成绩名次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拟聘用人员不得选择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在灵石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市)调动、不得辞职,否则不予调档。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需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灵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灵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gshi.gov.cn/)公布。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对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人社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灵石县教育科技局。
咨询电话:
0354-7618108(县人社局事业股)
0354-7618614(县教科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
0354-7618102(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
0354-7618659(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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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2021年7月23日
原标题:灵石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lingshi.gov.cn/xwzx/tzgg/content_14378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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