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东清远市清新区招聘特校、幼儿园、中小学教师85人公告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21广东清远市清新区招聘特校、幼儿园、中小学教师85人公告

  六、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需提交材料

  (一)审核材料时间及地点

  考生笔试后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日期及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

  (二)材料要求

  提交以下各项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1.报考人员应自行下载并填写《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A4纸双面打印,需粘贴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培养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择业期的需要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4.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除此外还需要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大学教务部门出具师范生证明,同时出具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具备认定资格证明。认定机构提供的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回执也可作为教师资格证明。

  5.以国(境)外学位报考的,必须提供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以及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或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限清新区户籍人员报考”或“限清远市户籍人员报考”岗位,需提供其本人户口的户口簿,户口的取得必须为公告的首日前。

  8.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单位盖章并签名版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区外在职在编教师出具县级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不如实提供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如未列入专业目录(查不到毕业证的专业名称)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90%以上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高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应聘者须诚实守信,网上报名填写后即视应聘者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现场确认资格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资格。若在现场被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七、体检、考察、递补、公示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时须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区教育局可在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应聘者放弃资格审核、体检、考察、聘用,或资格审核、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岗位递补调剂:同一岗位名称内如果有岗位出现空缺,没有考生可以递补的,将在同一个岗位名称内的其他岗位代码中符合专业条件报考的考生中选取(必须是同一面试室),按没有入围面试的体检人员中从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名单。不同岗位名称及不同面试室的不进行调剂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公办教师,其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周年。

  3.被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人事股办理报到手续。

  4.按相关文件规定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未能如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十、其他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负责,清新区人社局、清新区监察委履行监管职责。

  (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时间、地点、面试人选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通知要求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ingxin.gov.cn,主页-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上公布。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不再电话通知个人,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我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如果被聘用,则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2018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既可报考“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该岗位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如报考其它岗位,学历及专业需要达到该岗位要求,同时笔试成绩均不再加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现场审核需提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如报考此“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限服务在清远市或本人户籍(生源)在清远市。

  (五)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的公开招聘。

  (六)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无法如期办完相关调动或聘用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七)现场资格材料审核时必须由本人现场提交确认。

  (八)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九)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十)本次考试没有入围的教师,考生可以用笔试、面试的成绩报考我区2021年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我区不再组织专门的考试,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程序按以下程序:

  第一批:目前在清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担任临聘教师,并在2020年9月30日前入职,目前仍在岗,根据报考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考察聘用。

  第二批:如第一批未能完成聘用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继续进行考察聘用。

  第三批:如第一、二批未能完成聘用人数,按笔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按一比三的比例,由区直属学校、镇中心学校组织进行面试。

  具体报考岗位及人数等另文通知为准。

  (十一)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清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5820802;监督电话:0763-5810078)。

  点击下载>>>

  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特校、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2021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doc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3日

  原标题: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特校、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qingxin.gov.cn/zfxxgk/rsxx/gzryzl/content/post_1387528.html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