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郴州桂阳县城区学校招聘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500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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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郴州桂阳县城区学校招聘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500人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桂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公告。

3.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选岗

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由考察合格的考生从核减岗位计划后确定的招聘岗位中自主选择一个具体单位。选岗时间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八)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桂阳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桂阳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桂阳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四、疫情防控

根据桂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

1.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由县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公开招聘防疫指南,将物资、人员配备、场所消毒、健康识别等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在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选岗各环节。

⑴考务工作人员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须为绿码且体温正常。

⑵面试、现场资格复审和体检时,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⑶面试、现场资格复审和体检前,对所有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进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检查和体温检测。

3. 报考人员须主动做好新冠疫情防护工作,科学安排工作生活,确保自身符合桂阳县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所有考生在面试时须自行打印并签署《2021年桂阳县城区学校公开招聘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6),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面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面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1年桂阳县城区学校公开招聘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现场资格复审后,在体检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照应聘同一招聘岗位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各招聘岗位可递补一次,体检环节之后出现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桂阳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735-4470133。

七、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735-4469972;

桂阳县教育局:0735-4470107。

八、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桂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桂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桂阳县城区学校公开招聘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1年桂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ls.xls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4: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基本情况证明..doc

附件5: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承诺书.doc.doc

附件6:2021年桂阳县城区学校公开招聘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2021年桂阳县城区学校公开招聘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报名表二维码

2021年桂阳县城区学校公开招聘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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