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招聘公告【招11人】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1科。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http://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和地点。定于2019年12月28日上午9:00-11:00在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0年1月3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0年1月3日至1月4日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20年1月8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于2020年1月10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9年12月27日12∶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李丽同志(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联系电话028-84642015),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科研人员和专职辅导员岗位则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0年1月15日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 《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http://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境外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由我校统一组织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报考我校的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所学课程等相关资料及本人申请至学院组织人事处,便于及时统一组织第三方专业认证。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④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供由其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⑥按要求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存单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须提供参与该项目研究的项目申报书、立项确认证明、参与过程证明、结项情况等相关材料。
⑦具体岗位要求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证书、技术(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⑧科研人员报考者须提供能证明主持过市厅级以上财政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项目申报书、立项确认证明、参与过程证明、结项情况等资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专任教师岗位公开招聘试讲时间20分钟。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掌握与应用、教学技能、谈吐举止、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试讲内容为本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内容。
科研人员和专职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为20分钟。主要考核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含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但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在面试成绩栏注明“缺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材料提交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
通过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20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川省财政厅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凭四川省财政厅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四川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主要负责解释报名政策、报考条件、面试考务等问题):
028-84642014(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028-84642015(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86740101(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监督电话:
028-86720289(省纪委监委驻厅监察组);028-84642073(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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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11日
原标题: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19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dpta.com/news/shownews.aspx?id=17550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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