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教师招聘16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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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教师招聘16人公告

2.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如达不到1∶3比例,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人员携带的证件或证明如下:《磴口县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二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现任职于磴口县公办独立幼儿园的临聘教师还需提供磴口县公办独立幼儿园任教证明。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由此造成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5.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9:00至24:00。

(六)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2月18日7:30至18:00。

2.面试地点:磴口县(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讲课+才艺展示的形式,主要考察面试者仪态、教态及组织教学能力、口语表达能力、分析处理教材能力、把握授课内容及应变能力、才艺特长等。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才艺展示(音乐)共15分钟,才艺展示包括音乐(弹唱、舞蹈任选一)、美术两项。音乐才艺展示和讲课一并进行,美术才艺展示由评委组现场命题,所有应聘人员统一进行现场绘画,时间为3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讲课60分,才艺展示40分(音乐20分+美术20分)。

4.面试评委。成立7人评委组,每位评委根据面试人员的试讲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评定的合计分数。对评委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5.当日内,同一岗位必须使用同一套试题,在同一考官组连续时间内进行。面试成绩当场评定,面试成绩汇总表须由记分员、招聘单位监督员和评委组长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在同一岗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

6.本次招聘面试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7.面试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8.面试结束后,教育局对试题、《评委评分表》、《考生面试成绩通知单(存根联)》、《面试成绩汇总表》、面试音像资料等原始材料进行整理建档(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9.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与考察

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招聘计划数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1.体检

(1)体检工作在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监督下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2)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违纪查实取消资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可根据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自愿放弃者原则上要求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按手印,如放弃者无法联系,做好电话记录。

(八)公示与聘用

1.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教育局将聘用报告和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备案表报县委组织部、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待县委组织部、人社部门批复后由县教育局统筹分配到县内公办幼儿园,并由所属幼儿园按照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

四、聘用待遇

(一)本次招聘使用核定控制数招聘,不列制管理,凡被招聘的教师须与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实行合同管理,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与使用核定控制数招聘的教师可依法解除、续订或终止聘用合同。同时,由主管部门报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备案。

(二)公办独立幼儿园总量内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享有事业单位相应待遇和。使用核定控制数招聘人员在本园内岗位聘用、职称评定、岗位交流、考核奖惩、薪酬分配、人事档案等方面,与园内同岗同工的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它各项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在聘用期内参照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本次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出调整,届时将在相应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招聘结果的,责任自负。

(四)招聘工作由磴口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相应网站上发布。

(六)本公告由磴口县公办幼儿园核定控制数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478-4210057,0478-4400345

2.监督举报电话:0478-4217461

磴口县公办幼儿园核定控制数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月17日

原标题:磴口县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教师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mgdk.gov.cn/dkdtxx/dktzgg/202301/t20230117_497650.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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