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在以往的授课经历当中,不少小伙伴都会发出疑问,法律法规当中如何区分学校应不应该承担责任?那今天我们就来一起探索一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这一部法律,根据不同情境去判断。
情境一:某中学近百名学生出现呕吐、腹泻等情况,教师将他们即使是送往医院,经初步诊断,确定为食物中毒。记者调查走访发现,该中学大部分学生都是在食堂就餐,并且该学校收取伙食费较高,但是走到食堂内部却发现,很多食材已经发霉、变质。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情境一中因为向学生提供的食物变质,导致学生食物中毒,因此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情境二:2019年,小陈在参加学校组织的运动会接力项目时不慎摔倒,身体压到右手,造成右尺桡骨骨折。小陈受伤后,校长和老师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家长声称,学校必须负全责。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学校已履行了相应的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本次事故属于意外事件,学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情境三:李静和王明将孩子送去一所私立中学,入学前班主任多次强调家长将孩子的身体状况及时告知,以便特殊照顾。李静的孩子患有癫痫病。由于李静二人怕学校老师和学生知道后歧视自家孩子,索性就不告知班主任了。在开学军训中,李静的孩子突然癫痫发作,班主任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李静也迅速赶来,却开始责备班主任老师没有看好孩子。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学校行为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情境三中,入学时老师也反复强调,可李静人人没有将孩子身体状况告诉学校,这时学校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老师给大家提供的相应情境,相信小伙伴们也有了一定的认识。对于法律法规部分,大家还是要多熟悉法条,多做题,逐步掌握。那接下来我们就来一道题巩固一下吧。
以下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情况,不由学校承担任的是( )。
A.学校校舍、场地不安全导致学生受伤
B.学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导致学生昏厥住院
C.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导致学生食物中毒
D.学校节假日期间,学生擅自滞留学校并攀爬校门导致骨折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选项A、B、C三项都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D选项,属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学校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之一: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故本题选择D选项。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