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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美术学院招聘公告【招70人】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与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人。

具体岗位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见《四川美术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表》(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此次招聘面向国内外,凡是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五)各岗位应聘者需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高级职称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特殊紧缺人才或者特别者,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

五、招聘流程

(一)教学科研岗位

①应聘人员向招聘院系提交相关应聘材料,投寄邮箱(见附件1)联系方式栏→②资格审核→③初选、试讲与答辩→④体检→⑤考察→⑥审核→⑦公示→⑧签订就业协议→⑨报到、办理入职手续。

(二)辅导员和心理咨询岗位

①应聘人员向人事处提交相关应聘材料,投寄邮箱(见附件1)联系方式栏→②资格审核→③初选、面试与答辩→④体检→⑤考察→⑥审核→⑦公示→⑧签订就业协议→⑨报到、办理入职手续。

六、报名

应聘人员应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中的一个进行报名,可根据应聘情况结合实际进行岗位调剂。

报名截止时间为:此招聘信息至2019年12月31日有效。将根据报名人数和资格审查情况定期组织考核与公示。

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四川美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自己的个人简历、20页以内的自我介绍PPT(PPT材料内容需包括应聘者主要学习、工作经历及教学、科研、创作成果情况),以“学历毕业+学位+姓名+应聘院系+应聘专业(岗位)”命名文件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应聘院系或人事处投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七、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院系或人事处在收到应聘者简历后,结合具体招聘岗位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学科方向、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凡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通知其进入招聘程序,不定期的组织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并定期将报名情况、剩余岗位数情况等公示在人事处网站。

(二)考核及拟进人选确定

1.专业能力或岗位技能考核

教学科研岗位:人事处组织学术委员会和相关学科专业专家,通过现场答辩形式对应聘博士创作、科研成果进行审核、评议和评分。分值100分。

辅导员和心理咨询岗位:由人事处组织相关专家,通过现场答辩形式对应聘博士辅导员岗位技能进行综合评分。分值100分。 

2.试讲或面试

教学科研岗位:人事处、教务处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组织应聘人员进行教学试讲。试讲以“说课”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结合应聘岗位,自选题目就相关理论课程进行说课,从而展示自己的综合教学能力。

辅导员和心理咨询岗位:由人事处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组织应聘博士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以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

3.计分办法

教学科研岗位:最终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50%+试讲成绩×50%。

辅导员和心理咨询岗位:最终成绩=岗位技能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

4.综合审议

校长办公会对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学术经历、教学能力、创作科研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进人选。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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