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高层次人才及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62人】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9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高层次人才及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62人】

4.考试考核

(1)心理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成绩不纳入总成绩,仅作为参考。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分为试讲、岗位专业实践能力2个步骤进行,成绩当场公布。

试讲采取模拟教学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教学态度等综合情况, 分值100分。

岗位专业实践能力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相关岗位专业实践能力水平的综合情况,分值100分。

教学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60%+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40%。

临床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60%+试讲成绩×40%

其它岗位兼课教师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主要岗位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60%+试讲成绩×40%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养、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床应变能力等,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4)考试招聘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5)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必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单项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由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6)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考核总成绩,于考试考核环节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体检

按照拟招聘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根据应聘岗位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确定拟聘名单及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录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网查询。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送市教委审核,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就业协议》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若不按时报到,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最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条件的规定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聘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加持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报到,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招聘资格。

聘用人员进入国家事业单位正式编制(附属医院招聘人员进附属医院编制),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高层次及紧缺人才政策及优惠待遇详见人事处主页中的人才招聘专栏《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引进办法》(http://www.sxyyc.net/html/18/rczp/17/11/998.html);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待遇具体面谈。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负责解释。

联 系 人:谭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3-58556816() 023-58608810(附院)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原标题: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2019年高层次人才及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1.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docx

2.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原文链接:http://rlsbj.cq.gov.cn/c/2019-04-17/516778.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