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连市沙河口区自主招聘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8人公告
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关于印发大连市各级各类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毕业生实施意见的通知》(大人社发〔2018〕486号)规定,沙河口区组织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自主招聘2019年应届高层次全日制毕业生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自主招聘共提供5个专业技术岗位,招聘28名教师。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自主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计划(招聘计划见附件1)
招聘教育部直属及各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符合条件院校名单见附件3)2019年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考生报到前需参加由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
(五)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六)具备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非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