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于田县2018年下半年面向全国自主招聘教师550名
为全面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进一步强化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缓解教师资源不足的问题,根据地委、行署的安排,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国语教师550名,其中:幼儿园教师73名;小学教师363名;初中教师64名;职高教师50名。
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疆外各省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内地全日制应往届普通大中专师范类院校高校毕业生;
3、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普通话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并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3、性别、民族不限,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嗜好;需提供医院开具的体检健康证明(肝功、肾功、血常规、尿常规、B超);
5、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政治思想审查合格,无宗教信仰,热爱教育事业的人员;
6、已取得毕业证和其他证件的必须带上证件原件;
(三)学历要求
(1)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优先,中专必须是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
(2)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初、高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专业要求:
详见《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五)普通话及MHK的要求
(1)母语为汉语的报考人员,语文专业的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专业的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母语为非汉语的少数民族应、往届毕业生,MHK证书必须在三级甲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民考汉考生优先(提供相关证明)。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2018年9月前于田自主招聘教师或已解聘的教师;
3、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考试过程中出现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过法律制裁,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引进中小学教师10人公告
- 2024湖北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11人公告
- 2024内蒙古包头师范学院银龄教师招募10人公告
- 2024江苏苏州市昆山市教育系统选聘高层次人才37人公告(中职专场)
- 2024山西太原工业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30人公告
- 2024山东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报名人数统计(截止到4月25日16:00)
- 2024广东来宾市武宣县教育体育局武宣县参加玉林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春季大型就业双选会拟聘用人员(第二批)公示
- 2024江苏镇江市直教育系统“金山英才”毕业生引进递补体检公告(第四批)
- 2024山东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毕业生取消岗位公告
- 2024湖南郴州市苏仙区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考试部分岗位延长报名时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