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艺术学院招聘艺术类专业教学岗位人员公告【招1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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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内蒙古艺术学院招聘艺术类专业教学岗位人员公告【招10人】

内蒙古艺术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高等艺术学府,其前身是创建于1957年的内蒙古艺术,上世纪80年代成为国家文化部确定的全国重点中专,是自治区培养民族艺术人才的重要基地。1987年3月,国家教委批准,内蒙古艺术并入内蒙古大学,成立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2015年4月,教育部批准,在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基础上独立设置内蒙古艺术学院,属全日制公办本科高等。学院现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舞蹈学院、影视戏剧学院、设计学院、新媒体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思想政治与公共课教学部等8个教学院部、1所附属中等艺术。学院在5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特别是在民族艺术传承与高水平艺术人才培养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被誉为“内蒙古民族艺术人才的摇篮”。

为了满足学院用人需求,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内人社办发[2018]105号)和《关于2018年内蒙古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批复》(内人社办函[2018]72号)相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我校2018年计划招聘艺术类专业教学岗位工作人员共计10人,其中,定向招聘蒙汉兼通岗位人员1人。

详见:附件《内蒙古艺术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艺术类专业教学岗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包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以后出生,出生年、月、日的起止时间以实际报名之日为准);部分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体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内蒙古艺术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为准。

10.以上条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为2018年12月底之前;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12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政府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并在禁考期线内的人员;

8.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的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艺术学院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zp.imac.edu.cn/)。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3日—6月27日。

2.应聘人员须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4.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所在单位、岗位)。如果工作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的,须注明是否为正式列编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对于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应聘人员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确保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6.报名咨询电话与举报电话:0471-4973115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初审

1.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资格审查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建立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谁审查,谁负责。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即时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在报名提交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于报名截止时间2天后在报名网站公布。

(三)开考比例

鉴于艺术类专业的特殊性,艺术类专业教学岗位应聘人员不需笔试,只参加面试,面试不设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四、资格复审

1.艺术类专业教学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和内蒙古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学院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4.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准考证、身份证(或护照);

(2)本、硕、博学历、学位证(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提交学历验证报告;

(3)个人简历及岗位报名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报考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请提交专业方向佐证材料。

(4)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学生证和加盖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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